关于对《关于在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章来源:社会科 | 添加时间:2023-06-27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7〕60号)文件要求,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关于在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
一、来函请寄: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3号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科(邮编:12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公平竞争审查进行公示的公告”字样)。
二、联系电话:0429-3113765
三、电子邮件:hldfgwshk@163.com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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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