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平竞争审查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章来源:体改科 | 添加时间:2021-10-21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7〕60号)文件要求,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葫芦岛市2021-2022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3号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科(邮编:12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公平竞争审查表》进行公示的公告”字样)。
二、联系电话:0429-2998819
三、电子邮件:hldtgk@126.com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